青海出臺杰出教師杰出校長評選表彰辦法
http://m.dywbwq.com2023年10月31日 14:42教育裝備網
近日,青海省政府辦公廳印發《青海省杰出教師、杰出校長、杰出教育工作者評選表彰項目管理辦法》,深化教師評價改革,健全教師榮譽制度,充分發揮典型示范引領作用,激勵廣大教育工作者積極投身于教育強國青海篇章建設。
《管理辦法》明確,青海省杰出教師、杰出校長、杰出教育工作者評選表彰活動由省政府主辦,省教育廳承辦,每3年開展一次,每次表彰青海省杰出教師30名、杰出校長15名、杰出教育工作者20名,由省政府作出表彰決定,授予相應榮譽稱號,并按規定進行獎勵。評選范圍包括全省教育系統各級各類學校在崗教師和校長,尊師重教、辦學興教工作成績突出的各級教育工作者。
《管理辦法》要求,堅持將工作實績作為評價基本要求,將一線學生工作作為評價重要參考。針對不同主體和不同學段、不同類型教育特點,分類設計,要求杰出教師教學業績突出、專業水平較高,在學科領域有較大影響力;杰出校長有較強的組織領導和管理能力、豐富的學校管理經驗,得到廣大學生和家長認同;杰出教育工作者熱愛教育工作,推動教育事業發展成效顯著。
《管理辦法》強調,推薦評選堅持以教育家精神為引領,將師德師風作為第一標準。堅持評選條件和標準,以思想政治表現、工作業績、貢獻大小、群眾滿意作為主要衡量標準,堅持實事求是,優中選優。堅持面向基層和一線的推薦評選原則,杰出教育工作者一般不評選副廳局級或相當于副廳局級以上干部,評選的縣處級干部原則上不超過評選總數的20%。
青海省教育廳將按照省政府安排部署,科學制定評選方案,強化組織保障實施,推動深化教師評價改革,提高教師政治地位、社會地位、職業地位,大力營造尊師重教濃厚氛圍,使教師成為最受社會尊重的職業之一,支持和吸引更多優秀人才熱心從教、精心從教、長期從教、終身從教,打造一支懂青海、愛青海、興青海的高素質專業化教師隊伍。
責任編輯:董曉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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